《二嫁糙汉》
邵迪这辈子,活成了两个极端的模样。
曾是云顶之上的金丝雀,锦衣玉食,举手投足皆是被人捧着的矜贵,可家族大厦倾覆那夜,父亲跳楼、母亲疯癫,别墅被抵债,她攥着仅剩的几百块钱,站在曾经熟悉的街角,第一次尝到了什么叫“人间凉薄”。
她试过在餐厅端盘子,却被客人泼酒:“一个破产千金,也配碰我的盘子?”试过去服装厂踩缝纫机,手指磨出血泡,换来的却是组长“手脚慢就滚蛋”的呵斥,最狼狈时,她在桥洞过夜,雨水顺着破洞的帐篷滴在脸上,恍惚间竟想起小时候父亲说:“迪迪,我们的城堡永远为你遮风挡雨。”
那晚,是王伟晟把她从桥洞里带出来的。
他是个糙得硌人的农村汉子,皮肤黝黑,掌心老茧比树皮还硬,穿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,说话时声音闷闷的,像闷雷,那天他收工晚,看见桥洞边蜷着的身影,走近了才发现是个姑娘,脸色白得像纸,嘴唇冻得发紫,什么也没问,他把外套脱下来裹在她身上,背着她走了三公里,送到了村卫生室。
“我叫王伟晟,住河东村,你要是没地方去,就先去我家凑合几天。”
邵迪在他家一住就是半个月,他家的土炕硬得像块石头,被子里有股阳光混着稻草的味道;他每天天不亮就下地,回来时裤脚沾满泥,却总记得给她带一把路边的野雏菊;他听不懂她说的“红酒”“拍卖会”,却会把蒸得软乎的窝头掰开,把中间那团最甜的递给她。
她从没想过,自己会嫁给这样一个男人。
村里人都说王伟晟傻,娶了个“吃白食的破落户”,他不辩解,只是婚前三个月,白天在工地搬砖,晚上去河边捞沙子,硬是攒够了彩礼,用红布包着塞到她手里:“迪迪,我没什么能耐,但以后,我挣的每一分钱都给你花。”
婚礼简陋得像场玩笑,只有村口的老槐树下摆了几桌流水席,邵迪穿着他借来的红袄,看着这个平时连话都说不利索的男人,当着所有人的面,笨拙地给她戴上一枚用红线缠的铜戒指:“我王伟晟,这辈子就认准邵迪一个人,她要是受了委屈,我、我拿命护着她!”
婚后的日子,是粗粝的,却带着滚烫的温度。
邵迪跟着他去田里插秧,被蚂蟥吓得掉眼泪,他笑着把她拉到田埂上,从兜里掏出个布包,里面是她爱吃的蜜枣;她学着腌咸菜,盐放多了,他皱着眉头吃下一整碗,却说“挺下饭”;他第一次去城里打工,给她打电话,声音带着哭腔:“迪迪,我想你了,这里的床太软,我睡不着。”
她也曾自卑,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份干净的感情,可当她看见他为了给她治病,在零下十度的冬天跳进冰河捞鱼;当他把攒了半年的钱塞给她:“你去买件新衣服,别总穿我那些旧衣服”;当他抱着她轻声说“别怕,有我呢”时,她突然明白,救赎从来不是谁的施舍,而是两个孤独的灵魂,在尘埃里相互靠近,把彼此的伤口捂成了勋章。
一百集的故事,没有惊天动地的誓言,只有灶台边的烟火,田埂上的晨光,和一双粗糙的手,紧紧握住另一双曾沾满泥泞的手,他们不是王子与公主,却是彼此生命里,最温暖的那束光。